帮助中心

问题列表之 > 网站禁售规则 > 禁止发布贩卖人口、人体器官、遗体等信息

禁止发布贩卖人口、人体器官、遗体等信息

更新日期:2023-06-20 13:12:26    来源:黔优网   查看人数:197

黔优网(Qianu.Com)禁止发布贩卖人口、人体器官、遗体等信息

1、涉嫌贩卖妇女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涉嫌贩卖人体器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3、涉嫌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比一般的犯罪行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直接促使卖淫、嫖娼活动的蔓延,严重损害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关于我们 |网站规则 |网站地图 |免费注册 |会员服务 |商业广告 |友情链接 |汇款方式 |广告服务  |  |投诉举报

Copyright © 2009-2024 Qianu.Com 版权所有 黔优网浙ICP备18048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