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小红书平台内良好的购物环境,规范商家的发货及交易行为,提升小红书消费者物流全链路的服务体验,小红书于近日发布了小红书第三方商家发货管理规则,来看看吧!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营造小红书平台内良好的购物环境,规范商家的发货及交易行为,提升小红书消费者物流全链路的服务体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赔付规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原则
商家应当采取有效的库存及发货管理措施,保障店铺订单物流时效符合本规则规定,并应保证所填写的发货信息(物流公司、单号等)真实有效且与消费者收货信息对应,不考核物流时效的特殊商品除外。
第二章 时效规定
第三条 发货时效规定
说明:普通内贸商品是指商家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直接发货的商品;跨境保税商品是指商家从中国大陆海关指定的保税仓发货的商品;跨境直邮商品是指商家从海外(指中国大陆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直接发货的商品。
第四条 发货的定义
订单满足下列标准的,视为“发货”:
1、普通内贸商品和跨境保税商品:商家上传已成交订单对应的真实物流单号至小红书商家后台并点击发货;
2、跨境直邮商品:以海外仓出库,商家上传已成交订单对应的真实物流单号至小红书商家后台并点击发货;
3、大件商品订单通过尚无物流节点信息回传的物流公司发货的,以物流公司底单展示的发货时间为准。
第五条 签收时效规定
平台商家发货后,应当保障买家在合理时效内收到所购商品,合理的到货时长指标为小红书商家服务质量的考核指标。
第三章 违规管理
第六条 超期发货
(一)定义:超期发货是指商家未能在本规则规定的发货时效内完成发货。
(二)违规管理:
1)商家发生超期发货的(包括系统自动判定超期发货或者买家投诉超期发货成立),除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订单外,小红书平台将根据物流公司回传信息判定并有权从商家的结算货款、保证金等中扣除相应的赔付金额,以无门槛薯券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
2)超期发货情节严重且买家发起投诉后,商家未在小红书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同意赔付或与买家协商一致的,除须向买家赔付外,每次扣一般违规行为15分(自然月内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
第七条 虚假发货
(一)定义:商家存在以下异常情形,视为虚假发货:
1)普通内贸商品物流异常:
a)商家发货后的24小时内,对应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
b)商家发货后,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显示“已揽收/揽件”等信息后的24小时内没有后续的物流轨迹信息更新;
c)物流信息流转过程中,停滞时间超过正常快递节点流转时间(甘肃/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青海地区停滞超过72小时,其他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地区超过48小时)。
2)跨境保税商品或跨境直邮商品物流异常:
a)商家跨境保税商品发货后的48小时内,对应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
b)商家跨境直邮商品发货后的72小时内,对应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 ;
c)商家发货后,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显示“已揽收/揽件”等信息后的24小时内没有后续的物流轨迹信息更新;
d)国内运输段物流信息流转过程中,停滞时间超过正常快递节点流转时间(甘肃/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青海地区停滞超过72小时,其他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地区超过48小时)。
3)使用虚假物流单号:即商家发货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4)其他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揽收时间早于订单支付时间、物流订单对应的物流轨迹与买家收货地址不符、实际包裹内容与消费者所购商品不一致等。
(二)违规管理:
1)买家投诉虚假发货成立后,小红书平台有权以无门槛薯券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
2)虚假发货情节严重且买家发起投诉后,商家未在小红书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同意赔付或与买家协商一致的,除须向买家赔付外,每次扣一般违规行为25分(自然月内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
第八条 缺货
(一)定义:商家存在以下异常情形,视为缺货:
1)商家自主承认缺货/拒绝发货/要求加价发货;
2)被判定为超期发货的订单超期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
3)被判定为虚假发货的订单上传物流单号后120小时内仍无揽收/揽件信息。
(二)违规管理:
1)买家投诉缺货成立后,小红书平台有权以无门槛薯券或者现金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
2)缺货情节严重且买家发起投诉后,商家未在小红书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同意赔付或与买家协商一致的,除须向买家赔付外,每次扣一般违规行为25分(自然月内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
第九条 赔付上限
同一买卖双方(以平台认定为准)间付款时间在同一自然日内的多笔交易同时出现上述任一或多项情形的,赔付金额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
第十条 赔付方式
对于上述判定成立的违规情节,平台会从商家的结算货款中扣除赔付金额,结算货款不足以扣除的,平台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商家立即向平台支付,相应款项以无门槛薯券或现金形式赔付给消费者,薯券有效期为365天。
第十一条 其他说明
1、平台对上述违规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发货义务及其他法律责任,若消费者依法发起索赔,商家应自行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若法律法规或相关主管部门对赔付标准与本规则规定不一致的,平台有权选择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执行。
2、小红书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执行商品下架或删除、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监管店铺等措施。
3、发生以下情形的,小红书有权不支持赔付,买家发起赔付申请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1)买家存在非正常购买或者其他违反小红书平台相关协议或规则的情形;
2)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小红书排查发现,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买家权益,小红书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特殊商品说明
本规则所称“不考核物流时效的特殊商品”是指小红书商家店铺分相关规则中规定的不考核物流时效的类目下商品。
第十三条 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特殊情形
(一)商家通过商品详情页、聊天工具等方式与买家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情形
1)通过小红书预售工具,发货时间以对应预售工具展示时间为准;
2)定制类商品,允许商家与消费者自行约定发货时间。通过详情页描述等有明确发货时间约定的商品,以约定为准;商家未通过详情页描述或双方未约定发货时间的,发货时间为商家合同协议里约定的发货时间;
3)商家因自身大型营销活动、仓库仓储异常(如仓库搬迁、大型盘点)等对商品发货时间有特殊调整要求的,经向小红书报备并经小红书评估后予以准许的,发货时间以商家商品详情页面描述为准。小红书的评估将依据买家品牌认知度并结合商家规模、运营能力、优惠力度、活动覆盖面、影响面、成交体量等纬度综合开展。
4)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重大会议、重大赛事等特殊情形导致商家对商品发货时间有特殊调整要求的,经向小红书报备并经小红书评估后予以准许的,发货时间以商家商品详情页面描述为准。
(二)小红书统一调整发货时间且商家与消费者未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情形
1)参加小红书官方组织的大型营销活动的商品,发货时间以小红书公布的活动要求为准;
2)法定节假日的发货时间如有调整,以小红书平台另行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情节严重程度
平台有权基于下列因素判断商家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是否因超期发货/缺货/虚假发货等引发大量退款申请、投诉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第十五条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中的“天”指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