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零件服役条件,恰当地提出性能要求
一种机器零件,根据其服役条件,只可能对某些性能有特殊要求,而有些性能则是次要的,或者是可以不考虑的。在技术要求中主要应该标明这些重要的特殊要求,例如,有些传动轴,承受弯曲应力和扭转应力的复合作用,最大应力在最外层。因此对淬火只要求能淬透到零件半径的1/2到1/3之间。
如齿轮类零件,有的齿轮传递功率较大,接触应力也较大,但摩擦磨损不大,则可以采用中碳钢调质加齿部高频加热淬火即能满足要求。
2、热处理要求只能订在所选钢号淬透性和可硬性允许范围之内。
3、热处理要求应该允许有一定的热处理变形。
由于淬火前后钢的组织状态不同,因此其比体积也不同,必定引起零件因比体积变化而造成的尺寸变化。零件各部分的尺寸不同,由于比体积变化而引起的体积变化量也不同,这不仅会引起尺寸的变化,还会引起形状的变化,如变成椭圆形或出现喇叭形等。
指定热处理技术要求时,应该根据零件所用的钢号,热处理前后的组织状态,估算或通过实验测定其几何尺寸变化规律,限定其变形量。这些变形量借留加工余量,调整加工尺寸等方法进行修正。
4、经济效果
提出零件的热处理技术要求时,必须综合考虑这种零件制造成本,使用寿命等实际经济效果。
拟定热处理加速要求时,应该考虑热处理工序本身的成本,例如设备投资、工时、材料消耗、热处理后的产品返修率及废品率等。如果热处理技术要求提的过高,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很难达到,势必造成热处理产品返修率及废品率很高,浪费很多工时及材料,使热处理成本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