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和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都对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有哪些经验教训应该吸取,有哪些似是而非的观点需要辨明?蓝蓝天工作室专访了刘建国(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徐海云(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等业内专家。
“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这是一个人们耳熟能详的说法。但专家强调指出,生活垃圾虽然有资源属性,它的污染属性更不可忽视。不按要求扔垃圾,并不只是“把资源放错了位置”而已,实际上,那就是随意丢弃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垃圾分类是我们作为“污染者”应尽的基本责任,理所当然,责无旁贷。
对各地政府,专家也提了个醒:应当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根据本地特点,做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同时制定完善惩罚和奖励的政策措施,“大棒”和“胡萝卜”都得有。
没有现代化的处理设施,就谈不上实质性的垃圾分类成效
记者:为什么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刘建国:垃圾分类是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的标志,是人人均可参与其中来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方式。
垃圾分类可以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埋下环境保护的种子。分类还可以促进前端生产环节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带动后端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效率提高与污染减排,从而节约原生资源,改善环境质量。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