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钮扣电池弃入大自然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这句产自十多年前的环保宣传语是相当多民众的环保意识启蒙,甚至今天依然活跃在科普乃至学术文章中,可见其深入人心的程度。
这句不明出处没有论据的宣传语按今天的眼光来看其实十分可疑,只用简单的动动指头就可以看出其被夸大的痕迹――根据统计局数据和相关标准(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即使在20年前气候干燥的新疆,人均日用水量都在100L左右――一个人一生用水量怎么也超过200万升了吧?
无论如何,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升,电池用量的激增,在本世纪初废旧电池的污染问题开始受到广泛的关注,成为最具代表性的环保问题之一。2003年,我国第一部废电池污染防治专门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由当时的环保总局发布。时隔13年,能源领域已经沧海桑田,而电池行业也终于迎来了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消息。在刚刚过去的2月,《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这是环保部近期发布的一系列控制重点行业高危害污染物技术政策之一。本文将对新旧政策进行对比,并对废旧电池回收及资源利用行业及代表进行分析。
新政分析
和老政策相比,《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各部分主要变化内容及相应的分析整理如下:
总则
改动:新政策中废电池涵盖的范围纳入了新兴的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和燃料电池
分析:时隔十多年,主流电池已发生变化,纳入新兴电池是顺应行业发展。
改动:提出利用“物联网”建立废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