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公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显示:我国已连续8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凸显。
未来5年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汽车是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贡献者
近5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2016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95亿辆,比2015年增长8.1%,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1.4万辆。按汽车排放标准分类,国一前标准占1.0%,国一标准占5.4%,国二标准占6.4%,国三标准占24.3%,国四标准占52.4%,国五及以上标准占10.5%。据测算,未来5年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
年报显示,2016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4472.5万吨,比2015年削减1.3%。其中,一氧化碳3419.3万吨,碳氢化合物422.0万吨,氮氧化物577.8万吨,颗粒物53.4万吨。
“汽车是城市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超过80%,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说。
其中,按车型分类,货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而客车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则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汽车排放总量70%,颗粒物超90%;而汽油车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则较高,一氧化碳超过汽车排放总量80%,碳氢化合物超过70%。按排放标准分类,国二及以前汽车保有量占12.8%,但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占比分别达到60.7%、60.6%、43.6%、67.1%。
在部分城市,空气呈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
环保部监测表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我国部分城市空气开始呈现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根据我国已完成的第一批城市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结果,大多数城市PM2.5浓度贡献仍以燃煤排放为主,但部分城市机动车排放已成首要来源。有资料显示,北京、上海等超大型城市及东部人口密集区,移动源对PM2.5浓度的贡献率高达20%—40%。在极端不利条件下,贡献率甚至会超过50%。
“在北方地区冬季采暖期间,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机动车排放贡献率有所下降。但在重污染期间,机动车排放在本地污染积累过程中作用明显。”刘炳江认为,“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控制程度,可以有助于缓解污染的严重程度。”
研究表明,在我国中东部地区二次颗粒物对PM2.5的贡献率常常高达60%。对此,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副所长贺泓研究员认为,“机动车尾气中所含的一次颗粒物浓度不高。但尾气中含有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反应后产生大量二次颗粒物,成为PM2.5的重要来源。此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发生光化学反应,还会产生臭氧等氧化剂,使二次颗粒物爆发增长。”
专家建议,除了加快新车排放标准提升、加强对在用车辆监控,还应实行尾气净化装置定期更换。
我国已初步建立机动车环境管理新体系,监管能力逐步加强
尽管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日益加快,但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传统化石燃料(汽油和柴油)仍是车用燃料的主要来源。我国在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国Ⅴ标准。随着排放标准的提升,油品对机动车排放的影响日益凸显。
年报显示,2016年全国汽油消费量为11983.5万吨,柴油消费量为16469.7万吨。专家认为,车用汽油的发展方向是无硫化、降低烯烃、芳烃含量,车用柴油的发展方向是无硫化、提高十六烷值和降低多环芳烃含量。
另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污染物的贡献也不容忽视。
非道路移动源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小型通用机械、船舶、飞机、铁路等。年报显示,2015年,非道路移动源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接近于机动车。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低排区划定等管理制度,但非道路移动源环境管理仍处于探索阶段。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机动车环境管理新体系,实施了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环保达标监管、黄标车和老旧车加速淘汰等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正在研究制定机动车环保召回、清洁柴油机行动等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逐步加强。2016年,各地区及有关部门从新车达标监管、在用车环保管理、黄标车和老旧车加速淘汰、车用燃料改善及车用尿素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介绍,下一步,环保部将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开展柴油车打假专项行动,同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推进“车、油、路”同步,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对大气环境和人民健康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