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塑件外观检验标准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检验与验收。尺寸检验参考相关图纸和技术要求。
二、注塑件外观检验缺陷类型
1、斑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银丝: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类似于白色丝状并且与底面颜色不同,带有流动样。
3、凹陷: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印痕: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飞边: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的不通畅。
8、断裂:塑料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9、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0、流痕:融料在模腔内流动产生的痕迹。
11、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12、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3、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4、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5、分界线不清: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三、注塑件外观分类
1、塑料件
一类、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需喷涂的塑料件(公司内检验用)。
2、二次加工件(喷涂)
一类、高精度喷涂制件;二类、移印。
3、检验方法
(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3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2)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检具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