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电时从没听说使用年限这种说法,我们一般是在电器坏了才换新的,不坏就一直用着。我家的电冰箱都用了14年了。”杭州市民张先生说。据了解,与张先生情况类似的市民并不在少数,普通消费者本来就欠缺家电知识,部分家电对“三包”解释得特别清楚,可是对家电的保质期却模棱两可,销售人员在向顾客促销时也很少提及。“家电的使用期限跟消费者使用的频率、环境、购买期限等很多问题有关,不少市民一直觉得家用电器只要不坏,就可以一直用着,从没想过‘超期服役’会导致安全事故。而对于空调、冰箱等家电的‘保质期’,多数普通消费者也并不清楚。”日前,某品牌家电经销商跟记者说起一件关于家电“超龄”服务引发的小纠纷的案例——某市民在用电热水壶烧水时,电热水壶的底座突然炸开。这位市民认为电热水壶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向厂家讨个说法。当时工作人员就给他的电热水壶进行了检查,初步认定导致爆炸的原因是该电热水壶实际使用时间超过了使用年限,属于“超期服役”的产品,这样即使出了问题也没法索赔。
就像上述市民一样,很多人不了解家电有“服役期”,加之觉得能使用的家电换掉太浪费的思想,使得家电过了‘服役期’也舍不得换。据星科五金网了解,彩电使用寿命为8-10年、电热水器8年、空调8-10年、电熨斗9年、冰箱12-16年、电脑6年、电风扇10年、燃气灶8年、洗衣机8年、微波炉10年。在采访中,记者却了解到,大多数消费者的想法仍然是“家电是大件儿消费品,能用多久就用多久,不用坏不会主动淘汰。”
可是,杭州某商场的电器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庭中使用的老式家电不仅不省电,环保也不达标。比如用了10年的空调耗电量大,还容易积满灰尘、细菌,对健康不利。一些家电一旦超出使用寿命,其辐射会高出2至3倍,像微波炉、电热水器等电器极易发生电路老化,甚至引发爆炸等。对于超过了使用年限的家电发生的安全事故,厂家和销售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他建议,如果您家的彩电出现图像不清晰、画面颤抖等情况;冰箱出现制冷剂泄漏,运转声音过大,运转时发生较严重颤抖,耗电量比以前大增,经常出现渗水、漏电等毛病;空调出现开机直喷尘土,吹出的风掺杂霉味,甚至流出脏水等问题,就意味着产品超龄老化,消费者可考虑换机。
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去年5月1日批准实施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并同时推出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根据相关规定,常用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彩色电视机和空调为8~10年,电冰箱12~16年,微波炉为10年,电热水器和洗衣机为8年,个人电脑6年。同时要求生产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该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算起。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政府推出“家电下乡”政策,表面上看是为了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应对金融危机,但“以旧换新”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回收了很多超期服役的老家电。但这毕竟不是全部,要提高消费者的家电使用安全意识,还需要一段时日,这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