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验收是我们必须做的事情之一。在生活中发现问题为时已晚。重新装修是件很麻烦的事,也是浪费钱。因此,装修完成后,必须做好验收工作。我们来看看房屋验收过程。
1.施工完成后,装修人员和装饰企业负责人共同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管理处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组监理、技术人员、公共事务组监理、管理人员在当日内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如果装修不违反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发现违规的,按违规处理。
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管理处公共事务科科长在“装修申请表”竣工验收“栏中签名,并签署名称和日期。
4.政部保安组收回施工证书,如有遗失,装修企业应赔偿一定金额。
5.装修企业当日清场离开
6.需要注意的是,在我们的装修验收工作合格并使用了一个月后,当地管理处的公共事务小组必须及时对我们的装修施工进行重新检查。如果复核没有问题,公共事务科科长可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有资格复检”,并报管理处处长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退还装修者和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
7.工程验收时,装修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由公安部门负责人按规定进行鉴定,并列出扣除额。经管理部主任同意,扣减一份清单给装配工,并向财务组提交一份清单。财务组将按以下方式扣款:(1)先从装修企业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2)装修企业的装修保证金不足;为弥补扣款,装修企业的装修保证金应予以报销;(3)如扣除12月的装修保证金仍不能弥补扣除额,应要求装修者赔偿;装修资料应长期存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