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2、社区工作者隶属于国家民政局,是国家为推动城市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而设立的岗位,以自然居住小区为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活跃在我国社区建设工作第一线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专门从事中国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会对你应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有加分政策。各地政策不同,一般是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