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不一定要发公告。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1、适用的监管法律法规不同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只要是境内的招投标活动,都受《招标投标法》的规范,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法定程序等;
比选的规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实践中比选往往参照执行相关法律,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实际上不适用于比选。比选通常是受当地政策、所在行业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
2、实施主体不同
绝大多数招标项目会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的规则多数由采购方自行组织。
3、评选重点不同
公开招标的评选重点在于选出符合条件且价格最优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商务、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评选方式一般是打分制。
比选的重点在于选出整体方案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通常比选只需要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报价,在评选时可能进行打分,也可能根据综合印象进行评选。
4、流程、成本不同
公开招标需走法定流程,整体程序和手续比较复杂,时间耗费较长,成本较高;
比选的程序更简单,采购人的自由度和决定权都更大,灵活性强,耗时短、成本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