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授予共和国勋章的杰出人士,享有的待遇主要是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无论享有怎样的待遇,这些国家英雄都是应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三条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3、第十条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4、第十一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