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宪法日活动1年举办一次。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是每年12月4日都举办的活动。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向群众发放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弘扬宪法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一方面,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个人道德,更加注重德育的作用,改善全社会文明,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全面的法治。另一方面,应更加重视综合法治的作用,法治体现道德观念,加强法治在促进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将道德要求落实到法治中,并整合核心社会主义价值观转化为依法治国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