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年哈罗德·(1930~2008),犹太人。英国剧作家,被界誉为萧伯纳之后英国最的剧作家。获得2005年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生日派对*看门人*回乡》(2005年获奖作品)、《看门人》(TheCaretaker,1960)、《生日派对》(TheBirthdayParty,1958)、《回乡》(TheHomecoming,1965)等。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他的戏剧发现了在日常废话掩盖下的惊心动魄之处,并强行打开了压抑者关闭的房间。”
2、2006年奥尔罕·帕慕克(1952~),土耳其作家,获得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主要作品有《白色城堡》、《我的名字叫红》(2006年获奖作品)、《伊斯坦布尔》等。
3、2007年多丽丝·莱辛(DorisLessing,1919—),英国女作家,获得2007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品《金色笔记》(2007年获奖作品)、《野草在歌唱》、《暴力的孩子们》、《简述下地狱》、《第三、四、五区域间的联姻》、《简·萨默斯日记》等。
4、2008年勒克莱齐奥(Jean-MarieGustaveLeClézio,1940—),法国“新寓言派”代表作家。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新起点、诗歌冒险和感官迷幻类文学的作家,是在现代文明之外对于人性的探索者”。主要作品有《诉讼笔录》、《金鱼》、《流浪的星星》、《少年心事》、《战争》(2008年获奖作品)、《乌拉尼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