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客车车型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其中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原来的2类车调整为1类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是按轴数与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6类车型。
2、根据省政府批复,客车、货车执行相同的收费费率,即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类客车收费系数);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