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献标识。
论文正文中需按出现顺序标识参考文献编号,文献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方括号“[]”中,置于所引内容最末端,按上标处理。如:×××××[1]。另外,同一篇文献在文中如多处引用,选择其一最主要的地方加注就可以,其它地方无需标注。
全文中引用文献只能按顺序标注,论文中引用文献原文应加引号;若引用原意,文前用冒号或逗号,不用引号。
2、书写格式。
参考文献中的中文内容采用宋体五号字书写,按论文引用顺序编排,文献编号顶格书写,加括号“[]”,其后空一格写作者名等内容。文字换行时与作者名第一个字对齐。常用参考文献编写规定如下:连续出版物,[序号]主要负责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专著,[序号]主要负责者.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论文集,[序号]主要负责者.文献题名[C].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专利文献,[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负责者.电子文献题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电子文献的出版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的期/引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