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微信公众号

新建养猪场环评手续申请流程(养猪场申请环评的申请报告)

   来源:黔优网责任编辑:优优  时间:2023-11-21 12:47:47 浏览量:14

1、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3、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4、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

 
 
 
没用 0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黔优网以上展示内容来源于用户自主上传、合作媒体、企业机构或网络收集整理,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文章涉及见解与观点不代表黔优网官方立场,请读者仅做参考。本文标题:新建养猪场环评手续申请流程(养猪场申请环评的申请报告),本文链接:https://www.qianu.com/news/304079.html,欢迎转载,转载时请说明出处。若您认为本文侵犯了您的版权信息,或您发现该内容有任何违法信息,请您立即点此【投诉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也可以通过邮件(邮箱号:kefu@qianu.com)联系我们及时修正或删除。
 
 

 

 
推荐图文
推荐商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