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钟。古代将一昼夜分为一百刻,一刻即为14.4分钟,至清初定为九十六刻,一刻为15分钟。今用钟表计时,一刻也表示15分钟。百刻制即把昼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产生与漏刻的使用有关,可能起源于商代。汉时曾把它改造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几经反复,直至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为正式的制度。
古人曾以铜壶滴漏的办法计时,这种铜壶叫漏壶,有单壶和复壶两种,复壶计时更精确。元代有一种复壶由四只铜壶组成,由上而下,互相迭放,上面三只壶底都有小孔,最下一只壶中竖放着一个箭型的浮标,上面有刻度。随着壶中水最的增多,浮标逐步向上升高,这样就可以知道时辰了。因为记录一昼夜的时间,浮标正好上升一百刻,所以古人把一昼夜分为一百刻。
可是,一百刻不能与十二个时辰相配,不能被十二整除,所以又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一百二十刻等。
到了清朝初期,确定一昼夜为九十六刻,这样每一时辰就是八刻,每一个小时辰(小时)就是四刻,即15分钟。
时辰也是中国传统计时单位。把一昼夜平分为十二段,每段叫做一个时辰,合现在的两小时。十二个时辰分别以地支为名称,从半夜起算,半夜十一点到一点是子时,中午十一点到一点是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