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是指两宋至明代,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它作为一种新的思想体系,有两个主要特点:
一、思辨化。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深深吸引了儒学的知识分子,也刺激了佛教与中国的道教、儒家思想的发展。理学家们吸收利用佛教和传统的文明成果,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儒学形上学本体论概念,并给予系统的哲学论证。
二、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宋明理学家在儒学的伦理道德学说上,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逻辑层次的哲学范畴和理论结构。无论是理学本体论、人性论、境界论、功能论,还是“存理去欲”或“存心去欲”的修养论、“格物”或“格心”的认识论,均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