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节是李泌设立的,日期是农历二月初二,不过当时的日期是在农历二月初一,随着历史的演化,改为二月初二。“中和节”主要兴盛于唐代。中和节的习俗主要包括:1、进书献种上春服;2、节日宴会;3、赐尺赐;4、献生子。
据《唐书·李泌传》记载,唐中叶以前,春天只有三个节日——正月九、正月晦(三十日)和三月上巳节,二月没有节日。
唐德宗时,李泌上书,废正月晦,以二月一为中和节,以示务本。德宗十分赞同,并下令以正月初九、二月朔和三月上巳合称三令节。唐德宗贞元五年“以二月初一为中和节”。这一天,官员休假一天,民间则以青布口袋盛百谷果实,互相赠送,号称“献生子”。当时的京城还以江米制成糕,叫“太阳糕”,用来太阳。
“中和节”的习俗
到了中和节,皇帝要学着周朝春时的礼节,举行一个耕种的仪式,命令文武百官献上农作物的种子……然后自然就是他们的尽情享乐了。老百姓中,在中和节时也有一些日的习俗,赠送刀尺之类的礼物,用来激励一年的飞越长进。村子里的村民们,也一块儿做起了“中和酒”,祭祀勾芒神,举行一些集体的节目活动来祈得一年的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