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着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
五星红旗的由来
五星红旗原来被称为红地五星旗,是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的。
建国前夕,第六小组――“国旗、国徽、国歌”评选小组向海内外公开征求国旗、国徽、国歌方案。截止8月20日,新政权筹备会共收到国旗图案2992幅。应征者遍及全国和海外,包括社会各个阶层。
经过第六小组精心选评,从来稿中选出38副图案,编成《国旗图案参考资料》,交新政协会议审评。
1949年9月25日晚8时,领导人等人在中南海丰泽园会议厅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人士对国旗、国徽、国歌的意见。
1949年9月27日下午,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人民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