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主要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如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饮食业的饮食品销售收入、服务业的服务收入、仓储企业的仓储收入、运输企业的运费收入、代办运输收入等。营业收入,指的是从事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发生商品销售取得收入时,通过“营业收入”帐户核算,借(增)记“银行存款”或“现金”帐户,贷(增)记“营业收入”帐户。对不属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的兼营业务的收入,作为附营业务收入处理。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