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大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发明者是武则天,在明朝经朱元璋改进完善。大写数字主要用于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可以有效防止数字被涂改、伪造。
大写数字的介绍
大写数字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明朝时期,朱元璋为了防止官员贪污对大写数字进行改进,要求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朱元璋主要的功绩,在于把“漆”变成了“柒”,“陌”变成了“佰”,“阡”变成了“仟”。
据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考据家顾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可知《岱岳观造像记》是则天朝所树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写数字。顾炎武考证说:“凡数字作壹、贰、三、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大写数字在则天朝以后,不仅使用在碑石上,也出现在诗文中。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捌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