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族有两种说法:说法一,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说法二,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唐、宋以后,九族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
“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古代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古代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关于“九族”的第一种解释出现在《尚书》,“上从高祖,下至玄孙,凡九,皆为同姓”。这种说法的支持者最多,并且在《尚书》中出现的“九族”按照这个解释都能说得通。比如“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特别要强调一句,文中的“百姓”是百官的意思。这句话是说,先要团结自己的直系亲属,然后团结异姓百官。
《尚书》中对“九族”的解释强调同姓。同为先秦著作的《诗经》中也出现过“九族”二字,对其的解释也强调同姓。著名的史学著作《汉书》中关于汉高帝的本纪中也出现了“九族”,这里也强调同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