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通过虚构事实及高额收益,骗取他人购买不存在任何价值的商品,或投资虚构出来的项目,而其每一级人员所获得的所谓返利,均是来源于下线缴纳的入门费或商品购买费。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传销有三点特征:第一,交纳或变相交纳高额入门费,即交入门费或高价购买商品后才可以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第二,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第三,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