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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推出组装电脑类目招商激励政策

   来源:黔优网时间:2024-09-24 18:11:37 浏览量:0

为鼓励商家在京东开放平台积极经营“组装电脑”类目,特制定激励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与商家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电脑、办公”-“电脑组件”-“组装电脑“类目的POP-SOP模式企业店铺(京东国际业务除外)。

二、激励政策

1、激励周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激励规则:

针对2024年3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成功启用且店铺经营时间>2个月的商家:

(1)若激励周期内“组装电脑”类目的月有效销售额≥30万元,将返还对应类目下有效销售额的0.2%运营支持服务费至京准通;

(2)若激励周期内“组装电脑”类目的月有效销售额≥50万元,将返还对应类目下有效销售额的0.4%运营支持服务费至京准通。

以上激励达成后,将于T+3个月后返还。如:3月开店商家,3月返利达成后6月返还;4月达成返利7月返还。

3、政策说明:

(1)有效销售额口径说明:

① 有效销售额以该规则中涉及到SKU清单的订单出库产生销售额为准;

② 退货、拒收的货款金额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③ 使用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形式的订单,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的部分货款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④ ≤2%特殊扣点渠道订单不计入有效销售额;

⑤ 最终数据以京东开放平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2)此政策实施期间不与其他新商激励政策同享。

(3)激励周期内,若商家中途关店则激励终止。

三 、特殊政策

若商家在激励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开放平台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获得的全部激励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激励已发放,则京东开放平台有权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开放平台有权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1、商家及其关联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套券等)获取激励的行为;

2、商家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3、其余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管理总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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