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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营销6大黄金法则!

   来源:黔优网时间:2024-10-17 15:30:23 浏览量:0

新媒体

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

新媒体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

那么相应的新媒体营销是指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营销的模式。

在web2.0带来巨大革新的年代,营销思维也带来巨大改变,体验性(experience)、沟通性(communicate)、差异性(variation)、创造性(creativity)、关联性(relation),互联网已经进入新媒体传播2.0时代, 并且出现了网络杂志、博客、微博、微信、TAG、SNS、RSS、WIKI等这些新兴的媒体。

在新媒体越来越碎片化的环境下,如何进行新媒体营销推广,是所有媒体人、营销人面临的共同难题。

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该如何做新媒体营销?

青葱新媒体CEO桑兮兮在上月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年会》上,就处于新媒体时代下的企业传播方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当下企业尤其是正面临转型发展的传统企业,在进行新媒体营销时需要做好“六大黄金法则”。

法则一

人人都是传播者,需要利益机制推动在共享经济时代,人人都是媒介的传播者,用户与用户之间几乎是连通的,对于产品,尤其是好的产品,用户是很愿意信息共享的。但是,在面对众多的同类信息时,用户很难分辨好坏,因此传播活动很难自发进行,而促使用户愿意分享传播的原动力就是利益的推动。

例如近期大火的滴滴和优步在合并之前,为了打响品牌,吸引更多消费者使用,各自都采用了十分给力的的分享奖励的烧钱大法,分享到指定人群可获得代金券、红包、折扣等一系列的优惠活动。

法则二

”以品牌为中心“转变为“以人为中心”过去大部分企业,最注重的是“品牌效应”,以品牌作为企业传播的中心。但现在,随着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太快,企业只要有一点小小的负面新闻,再经过网络的疯狂传播,负面影响越滚越大,人们对于产品的好感以及信任度也会不由分说地直线下降,从而对其品牌产生质疑。所以,转变传统的“以品牌为中心”传播方式很必须,买我的产品主要是哪类人群,就要“以这群人为本”。

例如某奶粉婴儿喝了以后出现不好的反应,但奶粉本身并不存在质量问题,这时候如果妈妈将此事发布出去,可能就会造成大众对该奶粉品牌的误会,直接扣上假奶粉、有害物质等帽子。即使后期检测证明奶粉没有本质问题,但在大众的印象视线里该品牌已经被划上了红线。

这个例子中如何以人为本呢?在众多新媒体平台中,社交媒体的属性是为讲究互动性的,像在微博、微信、广点通、LinkedIn这类社交媒体平台上做广告推广能很好地积累粉丝美誉度,同时培养一批死忠粉,在遇到一些棘手的负面新闻时也不至于被黑的太惨,反而能凭借长久以来的口碑火上一把也不无可能。

法则三

新媒体营销更看重能带来的实际效益传统媒体传播和新媒体营销两者区别就在于最后所达成的目的。传统媒体传播,公司更在乎一次品牌传播带来多少曝光率,覆盖多少媒体,以曝光量,阅读量作为考核标准。而在互联网时代应更看重这次传播带来多少用户下载,带来多少销售额,以结果为导向,以实际销售效果作为考核标准。

冰桶挑战是2015年夏天的大赢家,简单的互动规则引发各路明星的搞笑加入,其病毒式的传播前期主要是凭借优酷土豆、腾讯视频等网站。

在获得大波点击流量之后,微博又让这场本来枯燥的公益活动迅速发酵,微博头条直接增加大批曝光量,越来越多人参与进来,在新的参与过程中又会生成很多新的充满趣味性的话题,疯狂的转发让冰桶挑战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高居不下的热议度,该活动更是在短短一个月内集得了2.57亿元的捐款,这也是这场公益活动最开始想要的结果。

法则四

做好话题传播,四两拨千斤 互联网时代,话题传播显得尤其重要。策划一个好的话题,可以让媒体、大众“自发”传播、转载,获取巨大的品牌曝光量。所以作为话题策划者,尤其是新媒体时代的话题策划者,有着对事件的强烈把控性,头脑更应时常保持创新思维。

如果要搞一个营销的话题、比如 #7.28-7.31万人空巷抢彩电# 这个微博话题想要上热门的话,就需要一堆人来推动才可以上微博热门,还要搭上图片硬广给强曝光!

企业如果要打造这样的话题的话、必须要有几个条件才能达到一定的效果。

首先要有一个懂新媒体的小团队,策划好主题、内容、文案、传播途径等。

其次要有一群会玩微博的年轻人来炒作话题,才能达到一定的效果。

最后可以设立一些奖励方案来扩大传播,触达到更多的人。

当然了,还有另一种方法,那就是直接找大V转发微博,但是成本较高,需要烧钱。

如果你的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也不想盲目烧钱,小编想说让我来!

法则五

专家型网红电商比明星销售更靠谱要说2016年最火的是什么,那莫过于直播了。明星直播平台卖货已不是什么新闻,angelababy2个小时卖出了1万支口红,她有数以千万计的粉丝,加上直播平台大力推荐,1万支显然少的可怜。

而著名网红张大奕同样的2小时卖出了近2000万,2015年,张大奕的网店进账3亿,明显已经远远超出当红明星范冰冰的年收入1.85亿!一个明星可能是个好的演员,好的歌手,可未必是一个好的销售。

为什么网红电商比明星更靠谱?我们知道张大奕的微博粉丝量达四百多万,四百万什么概念,就是普通的三线明星十几倍!微博上积累的粉丝多了,随随便便一件衣服都能抢售一空,淘宝店的销售额当然也就不是问题了,这也就是常说的粉丝经济。新媒体营销,不得不说,微博乃神器。

法则六

借势造势,找准精准人群自古以来,要说恒古不变的就是人们的好奇心理了,尤其是在网络信息通讯如此发达,信息传播如此迅猛的时代,借势造势也是现代企业在传播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

借势营销是将销售的目的隐藏于营销活动之中,将产品的推广融入到一个消费者喜闻乐见的环境里,使消费者在这个环境中了解产品并接受产品的营销手段。具体表现为通过媒体争夺消费者眼球、借助消费者自身的传播力、依靠轻松娱乐的方式等潜移默化地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销售的营销策略。

那么如何找准这个势呢?小编觉得手边就有一个,你也可以试一试。

昨日奥运100米仰泳比赛中用了洪荒之力的傅园慧火了,凭借一大波表情包成为新晋网红。

傅爷:洪荒之力已经用完!哇,太快了,我打破了亚洲纪录。我把洪荒之力用完了!

随后又说:这么多年经历很多种伤病,虽然没有拿到奖牌……

记者立即提醒,你是并列铜牌啊!

傅爷:第三啊!我不知道啊。那还是不错的!

新媒体营销下的六大黄金法则,你学会了吗?

最后小编想说,现今新媒体平台层出不穷,种类繁多,如何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战略来正确选择符合企业需要的一种或多种平台组合,对于新媒体营销的第一步来说,实在是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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